资产管理科是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。主要工作职责包括: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制定学校资产的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。
2.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固定资产。建立使用《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》,做好正常维护工作,并确保系统安全运行。
3.负责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入账、登记手续等工作。
4.负责固定资产调剂、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手续,合理配置、利用学校的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。
5.检查、指导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;组织学校资产清查工作。
6.无形资产管理。主要负责包括冠名权、名誉权、商誉权管理及职务成果市场化管理等。
7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